当前位置:首页 > 招聘信息 > 平邑县第四实验小学
1.遵纪守法, 身体健康,热爱教育,喜爱学生,乐于从事教师职业,能服从学校工作安排。
2.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,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,能胜任小学教育教学工作。
3.同等条件下有从教经验者优先录取。
4.为保证师资稳定,有考编或考公计划的老师不予录取。